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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著是『我想要更快樂,所以希望你在身邊』;愛是『無條件地希望對方快樂』。」

  我不得不承認,對於所謂的親密關係或是更具連結性的家庭關係,自己是抱持著一種雙目半閉,雙手半握的態度。在一般人看來,我想要卻又不積極爭取,得到了卻又不珍惜。我不想為此作辯解,畢竟每個人面對人生任何一件事的態度不盡相同,我不應該強迫別人接受我的想法;但同樣地,也不會任由別人主宰我的。
  只不過,正如許多人說的,當我的朋友比我的情人來得好。面對感情時,我有一種想法,不過它沒辦法用一種說法去說明,只能用例子闡述:倘若因為某種因素,和情人必須分隔兩地一陣子,我不會因此而傷心─或許以前會,但現在已經完全能夠轉換心情了─,而是用一種「和一輩子的相守時間比起來,此時為了彼此共同的將來努力而必須面對的暫時分離,根本算不上什麼」的態度去面對。這個想法在這種時候,看起來是堅強而體貼的,但在平常相處時,卻又是截然不同的:倘若情人告訴我「我好想你」,儘管其實我心裡也是一樣的,卻還是卻用「反正很快就可以見面了,沒必要讓這樣的想法,把自己推進一個不算正面的思緒中」的想法去看待這句話,並說出不太討喜的話。然而,面對朋友時,情況就不同了。只要知道界線在哪裡,朋友的關係其實是好拿捏的,不用擔心說了什麼話是暗示著某種負面訊息,或是做了什麼事讓對方覺得受到冷落。朋友關係的性質是自由而輕鬆的,至少對我來說。畢竟,真的能把愛情的佔有慾抓得恰到好處的人並不多。一開始,大多數人幾乎都能輕鬆地保持在「輕握卻不至於喘不過氣」的狀態,即使稍微過緊了,也會因為熱戀的衝擊而覺得無所謂,然而等到日子久了,熱情不再能麻醉其實繃得太緊的神經時,拉扯不當的兩人就會開始出現嫌隙:覺得對方變得冷淡,覺得對方追得太兇,覺得對方想得太多,覺得對方不夠關心,諸如此類的。
  我不喜歡變成這樣的關係,原本應該是用諒解去包容,用默契去消弭,用理性去思考的彼此,開始因為一些無謂念頭而變得沈重,其來無自的哀傷,庸人自擾的懷疑,任性妄為的奢求,是侵蝕一段穩定關係的巨浪強風,也許在某些時期會出現美麗的模樣,但終究會因此而崩壞的。這就是執著,一個招來無數煩惱的惡魔,對在佛教教育下長大的我來說,那就是「貪」,是「瞋」,是「癡」,是讓我們迷惘的可怖念頭,我們該做的是用堅強而冷靜地突破,而不應該任其吞噬了正確面對愛的態度。
  愛其實不會是沈重的,只是我們用錯了方式罷了。想要快樂有很多方法,但執著絕對不會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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