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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開始盛行時,習慣每天寫些什麼的我曾當了一兩年的紅人,每天,我的留言板有兩三百篇留言待回,內容從閱讀日記後的關心或分享,老友們的八卦分享,新朋友的禮貌性招呼,來自素未謀面卻交著心的熟悉陌生人的喜怒哀樂,到追求者的各種攻勢都有。那時候,剛離開故鄉的我覺得這城市裡的人們真是孤單,竟然只能靠著沒有溫度的數位畫面排解,於是抱持著一種鄉下人的雞婆熱情,陪著他們渡過一個又一個晝夜。我不否認,自己抱持著些許可憐的心態,因為我從沒想過那份孤寂有多麼難熬。
過了不久,也許是報應吧,在鋼鐵叢林裡待久了的我也在不知不覺中變得孤寂,原本身邊總是圍繞著不同朋友的我,漸漸地發現這個城市的疏離是一種類似基因般的成份,深深地植在人們身體裡,會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把你變成一個害怕寂寞卻又不得不與之共處的人,因為所有人都是這樣,即便身處充滿人的派對中,卻只會感受到加倍的孤立。
於是我也變成了網路交友的熱衷者,每天都坐在電腦前頭,等待著誰來訪,或尋找另一個同樣需要有個陌生影像陪伴的人。我的文字也變了,不再像以前那樣充滿天馬行空的自由:從小就喜歡飛翔的我不再能夠因為想飛而飛,而是因為想飛離某個地方而去尋找能飛的方法,飛翔不再是一種快樂的事,而是一種疏離的手段。
然而,這樣的文字吸引了更多的網路朋友,原本只能夠提供一個暫時逃離城市想像空間的文字,多了一種同理著城市人無法言語孤寂的新面向。許多人因為我寫出了他們的心聲而感動,於是我不斷地書寫,好讓那些渴望能填補我其實也很寂寥的心。
但這是一種惡性循環,真的,至少對我而言。原本就不屬於聰明者的我,由於長期躲在一個能夠由自己控制的世界裡頭,所以也漸漸習慣以這樣的目光看這個世界,以為現實也可以像這樣用我不複雜的思緒去理解。於是,才讓我陷入了一次又一次對愛情傷心淚流的窘境。
二十一歲那一年,遇見了第一個人,是阿倫,一個熱愛日本音樂的創作者,我和他的故事開始於Funk The Peanuts的單曲。那時,尋找著據消息傳出已經絕版的單曲的我,在版上貼上公開徵求的消息,而阿倫就是那個回應的人,他帶著我跑遍了二手唱片行,雖然最後沒找到,可是由於同樣有著對音樂的熱愛,讓我和他很快地陷入熱戀。可是,現實終究不是童話故事,即便我想寫下「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事實終究不會是這樣。就算有同樣的興趣,可是個性南轅北轍的我和他還是越拉越遠。這畢竟是現實,不是網路,我們無法跳過不喜歡的頁面,只挑自己喜歡的,所以無論我在日記裡寫下如何心碎的話語,也挽不回現實中他那顆被嚇壞了的心。最後,在交往半年的兩人生日-同樣是八月十七日-過後不久,我和他分手了。
兩年後,遇見了第二個人,是鴻鴻,一個崇尚潮流與高級時尚的孩子,我和他的故事造就了現在如此害怕不被瞭解的自己。那時,已從事好一段時間Model工作的我開始熱衷於自拍照片,多變而獨特的照片引來了他的注意,於是鴻鴻開始留言給我,稱讚我的照片。一開始,他是碰釘子的,因為其實我不喜歡因為外表而想認識我的人,於是他改變戰術,開始閱讀我的日記,並花時間和我分享從中得到的感想。有用嗎?是的,我就是那麼容易滿足的人,只要有誰花時間關心我愛我,我就可以獻上所有東西,在所不惜。可是,在一起之後,才發現謊言是這麼恐怖的東西:原本約好要一起吃遍全台北市蛋糕店的他,卻承認他說愛吃甜食只是為了引我注意;原本說雖然喜歡名牌但不隨便出手的他,開始向我要各種禮物;原本溫柔體貼的他,開始因為我無法完全負擔他的慾望而變得冷漠;甚至,他不再看我的文字了。「我根本不喜歡看書。」最後他這麼說,然後在交往半年,我生日過後一個月時離開,留下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將心攤開的我,在暗處痛哭失聲。
又過了另一個兩年,我遇見了他,一個現在不想再提起名字的他,一個讓我違背自己太多太多原則,以及不顧身邊所有人阻止,而獨排眾議地去愛的他,和他的故事說了太多太多,或許只是提些重點就夠了。那時,寂寞太久太久的我好不容易從鴻鴻的情傷中走出來,好不容易願意試圖相信另一個說會愛我天長地久的人進入生命裡,於是那個常來看我的日記的他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時他在自介上說,自己也是個熱愛書寫的人,於是我開始期待這個男孩是否就是那個人。後來,男孩約我出去,一次又一次,陪我跳舞,陪我看電影,陪我逛書店,陪我聊藝術,甚至告訴我,那些也是他有興趣的東西。一開始,我並不相信,懷疑或許他連愛吃甜食也是騙我的,於是我總要他陪我吃甜食,好測試他說的話是真是假。結果,男孩是愛吃甜食的,於是我就相信了他。是的,就是這麼簡單。然而,最後我才發現,除了甜食之外,一切都不完全是真的:男孩也愛跳舞,但卻是我不喜歡的那種粗暴舞蹈,而非能感動人心的現代舞;男孩也愛電影,但卻是我從來不敢看的恐怖電影,而非那種人們總嫌枯燥的藝術電影;男孩也愛看書,但卻是我偶而用來解悶的漫畫或絕對不碰的大眾文學-例如九把菜刀的書-,而非雋永的文字;男孩也愛藝術,但卻是某種特意被塑造規範的一時流行,而非真正能說故事的藝術。「我不愛看書,也懶得寫東西。」在說完這句話後,我和他就真正分手了。
其實,當我回頭看這些故事時,總會忍不住嘆息,朋友們總說:「你看你多優,一堆人為了想跟你在一起,不惜假裝文藝青年接近你。」可是,那並不是我要的呀,沒有人會希望那個說愛自己的人,大部分的模樣都只是為了能夠接近自己而粉飾出來的假象,那樣太傷人,太傷人,太傷人了。和第三個男孩交往時,我總在寫完網誌後的每一刻打開自己和他的版,看看他是否像當初一樣寫下關於我的隻字片語,但期望總是一次次落空,讓我懷疑他抱著我時說的每句「我愛你」都只是說說而已。那是一種孤寂,一種無論抱得多緊都不能被溫暖的孤寂,一種比沒有人陪在身邊還要痛苦的孤寂。
Hey,如果真有上帝的話,請聽聽我的祈禱:
「我不需要一份令人羨慕的愛情,我只需要一個很真很真很真的人,一個每句話都是發自內心,一個對我不棄不離的人就夠了。至少,讓他每天寫個什麼給我,好不好?」